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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水岩游客服务中心店面招租方案时间:2024-10-26 14:19:37

  清水岩游客服务中心店面可出租面积总计153.95平方米,(包括3-4号店面合计59.79平方米,5-6号店面合计64.79平方米,7号店面29.37平方米),可作为经营性场地出租,现对其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。

  一、招租方式:根据店面使用现状,3-4号店面,5-6号店面,7号店面作为三个部分按面积单独招租,价高者获租。

  二、除出租方产权有关的房产税等相关税费外,承租方需要承担承租后发生的一切费用。

  三、租期为五年,起止时间以租赁合同为准(注:第五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),租金由出租方收取。月租金挂牌价(注:挂牌价按平方面积计算,300元/每平方/月):

  1、3-4号店面合计59.79平方米,月租金挂牌价:壹万柒仟玖佰叁拾柒元整(17937.00);

  2、5-6号店面合计64.79平方米,月租金挂牌价:壹万玖仟肆佰叁拾柒元整,(19437.00);

  3、7号店面29.37平方米,月租金挂牌价:捌仟捌佰壹拾壹元整(8811.00)。

  四、参加本次竞价招租会的竞租者必须交纳竞标保证金,竞租者竞得场地租赁权后,竞标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;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一个月内内无息退还。若竞得者反悔或拒签合同,保证金全额扣除不予退还。竞拍保证金具体如下:

  五、合同期内租用的场地由承租方全权负责合法经营、管理承租方按年缴纳租金,合同签订后即付清第一年租金;租金缴交方式为:每年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交付下年度的租金后方可继续经营(水电费等按月缴纳),逾期7日未交,视为承租方违约,出租方可收回经营权并扣押等额货物抵应缴交费用,同时全额扣除租赁保证金。

  六、承租人资格要求:承租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、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,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、财务状况、支付能力。承租人租赁房屋作为商业经营使用,经营业务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。若有违法事项或发生安全事故的,一切责任由承租人负责。

  七、在租赁期间,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。承租人使用造成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,承租人应负责修复。承租人拒不维修,出租方可代为维修,费用由承租人承担。

  八、承租方不得转包,不得超范围经营,否则视为违约。租期未满中途毁约,出租方全额扣除租赁保证金。

  十、报名、看场地时间:2019年1月11日至1月21日(意向承租者自行至标的地看样,联系人:王先生,联系电话:)。

  1、店铺装修由承租方自行设计装修,但装修、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备案方可实施,装修过程中,必须接受出租方的监管,装修完成后,须报有关部门验收。

  2、承租方在装修和使用期间,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建筑结构和用途。所有的装修、改造必须由承租方书面形式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
  3、承租者须应出租方案规定的经营项目从事区域商品经营。如有违反,则终止合同。

  4、租赁期满后,出租方将出租的房产收回进行重新招租,若承租方没有中标续租时商店内外的所有装修、装饰不得拆除并归产权人所有,原承租方装修费用出租方不予补偿。

  十二、因国家政策、政府决策发生变化需另作他用或需要拆除(改造)该房屋,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该房屋,但应提前通知承租方。

  招租人:蓬莱镇人民政府,账户名称: 安溪县蓬莱镇财政所,账号37 ,开户行: 中国农业银行安溪蓬莱支行。